海南作为一个孤岛,自然有着一些与其他地方不同的独特习俗。当然,有一些习俗因为落后,已经改变了!这里讲的,是以前海南男女之间所特有的习俗。当然,绝大的一部分已经改掉或消失了。
首先,在称谓上,海南方言把男人叫“公爹”,把小男孩叫“公爹仔”,把成年男人叫“公爹人”。把男人称为“公爹”自然是规定了男人的地位,因为在男权社会中,在一个家庭里,“公”者“爹”者,当然是至高无上。至于女人,海南方言叫“衣女甫”,(“女甫”一字是地方用语,在汉语字典中是查不到的),小女孩叫“衣女甫仔”,长大了就是“衣女甫人”,丈夫对别人称其妻,就叫“我屋衣女甫”。“衣女甫”,把女人形容成一件衣服,这既为“公爹人”另寻新欢找理论根据,也意蕴了女人随时可被抛弃的命运。在旧社会,一个“公爹人”无情地殴打老婆时,别人来劝阻,他便振振有词“衣女甫,衣女甫,三日不打变成虎。”这个顺口溜已成为海南“公爹人”打骂老婆的理论根据。
海南乡村民居,都是中间为客厅,左右为卧室。旧时,每个客厅都有一面用大木板做的俗称“堋桨”,如家中来了男客,就从前门进,然后坐在客厅。这时,“衣女甫仔”或寡妇只能从后门,在“堋桨”的遮掩下走进卧室躲藏起来……
民俗方面,“衣女甫人”是不能与“公爹人”同桌吃饭的。家里来了客,“衣女甫人”得忙里忙外地做好饭端上桌。当“公爹人”陪着客人吃饭时,“衣女甫人”则退到厨房里,候客人吃饱喝足后,“衣女甫人”便出来收拾,把剩的饭菜端到厨房里吃。“衣女甫仔”是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的,从小就是帮助父母操持家务,稍大些得下地干活,就这样还被骂为“‘衣女甫仔’用谷糠饲也不值”。“衣女甫仔”为人妻后,一进婆家门,必须恭恭敬敬地管“公公”叫“官公”,管“婆婆”叫“官女年”(虽是一介布衣平民,平地添上一个“官”字,也满足了那小小虚荣心),在公婆面前,媳妇必须自称“子”或“侬”,不能自称“我”。
海南旧时妇女地位的卑贱还表现在名字的附庸方面。女孩子不给起名,称呼上,要不按排行叫“大姐”“二妹”“女不三”“女不四”“女不尾”(即小妹),要不就寄托父母的期望—“来弟”“招弟”等。嫁为人妇后,别人称呼她的方式有三种:一按丈夫的排行,如二哥的老婆叫“二嫂”,“三叔”的老婆叫“三婶”;二是以娘家的地名称,如“后岭(村)嫂”“看菜(村)嫂”;三是有了小孩后,用小孩的名字后面加上“屋母”如“刘三屋母”“林四屋母”或“刘三么母”“林四么母”。“衣女甫人”成“衣女甫婆”,以上称呼便改成“婆”。“衣女甫婆”去世了,碑文上,夫姓在先,娘家姓在后,再加上一个“氏”字,便概括了一个女子一生的遭际命运了!
旧时海南的观念,“公爹仔”才是仔,而“衣女甫仔”不能上桌(即饭桌),不能上阁(即祭祖先),不能上族谱,没有继承权。生了“公爹仔”是“家门发丁”,生“衣女甫仔”是“衣女甫人”的肚子不争气,那是这个“衣女甫”“命衰”“命贱”了!在以后的日子里,不管“做吃”多艰难,不管身体多虚弱,她得一直生下去,一直到生出一个胯下带有“鸡仔”的出来!
虽然“男”字表示男人是田园中的力者。实际上,在海南乡下,女人才是田园中的主要劳力,大凡犁地耕田,挑粪担柴,哪样离得开女人?世世代代,起三更煮“鸡啼饭”、番薯收获季节半夜起床刨薯片以抢日头抢场地晒的,也是当家的“衣女甫人”。岛西新英港的女人却是用肩上的担子挑起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呢!岛东的男人都有吃早茶的习惯,有的还吃午后茶。“公爹人”睡到天光光才起床,然后嘴衔“烟仔”(香烟)慢悠悠地踱到墟镇小茶店。当他们翘着二郎腿,悠哉悠哉地呷着“咖啡”、嚼着茶点时,他们的“衣女甫”们正在自家厨房里急冲冲地用咸鱼汁下番薯粥,准备下地干活呢!此外,大凡“公爹人”可以堂而皇之地“吃烟”“吃酒”,偶尔有个把“衣女甫人”也“吃烟”“吃酒”的话,哪是被众人嗤之以鼻的“离经叛道”的行为!“公爹人”可以堂而皇之地“讨小”。“公爹人”丧偶后,不等尸寒可再娶,可寡妇再嫁则要克服重重的家庭和社会压力。如一个改嫁的寡妇再次死了老公,那她会被公认为“杀老公命”,不但婆家大大小小歧视她、责难她,她在社会上再也抬不起头来!
海南四面环海,旧时飘洋出海的青壮年不少。去南洋谋生的“公爹人”可以另寻新欢,另组家庭,可以一去不复返,而“衣女甫人”只能从一而终,在“忠臣不事两君,烈女不更两夫”的旧礼教下,坚守贞节,忍气吞声守着那个“屋”苦熬日子!她们以宝贵的青春、扭曲的人性,换来的那冷冰冰所谓“青史留名”的“贞节坊”。如个别活寡妇守不住而红杏出墙的话,那她的结局也是相当悲惨的!
所以有此看来,海南近代史上之所以会出现那只赫赫有名的红色娘子军,除了与当时的社会政治背景有关外,应该也和海南当时这种风俗有一定联系吧。
